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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预备迎见你的神 - 白寶座末日審判 (二)

>> Sunday, January 10, 2010

「案卷展開了」。這本記錄一切不信主之世人生前所犯罪案的簿冊一經展開,世人在明察秋毫的審判主面前,再無逃避、抵賴、狡辯的機會了。生前所作的一切不敬虔生活和暗昧不法的事,如欺貧重富、放債取利、姦淫偷盜、勒索殺人、謀殺害人、貪婪詭詐、自私驕傲、嫉妒爭競、好色邪蕩、醉酒荒宴、拜像行邪、不信真神……,以為無人能知,無人能理,誰知到其時卻像放映電影般一幕一幕活現在自己眼前。生前所說過的不敬虔話語,如污穢邪淫、惡毒咒罵、褻瀆自誇、說謊誣捏……,以為聲音已過去,無人能證實,誰知到其時也要如同錄音機的聲帶被播放出來一樣。他們都要羞慚得無地自容,他們都要各自按自己所行的受審判,他們都要被追討定罪,都同被扔在硫磺火湖,和魔鬼同歸於滅亡地獄,晝夜受苦不息,直到無窮無盡。可嘆世人愚昧,甘心事奉魔鬼悖逆真神,至終招來可怕結局,今天還不猛省回頭,棄暗就光,更待何時呢?

「另有一卷生命冊」〈啟 廿:12〉。原來第二次復活從陰間交出來的死人中,有一部份人的名字是記在生命冊上的,顯然他們生前都是信靠耶穌寶血而得救的人。本來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是毫無疑問的,但因他們得救後沒有活在主的裏面,沒有行在主的真道中,沒有結出悔改的果子,以致難逃父神公義的管教,死後靈魂被拘留在陰間受一個時期痛苦,正如父親嚴懲頑劣子一樣。故信徒不可自欺,既信了主便該遵守主道,若信主後生活行為仍與未信主前一般無異,死後難免要像路加福音十六章的財主一樣,那時怎麼算好呢?財主本來也是神的選民,是亞伯拉罕的子孫,蒙揀選的族類,但只因生時貪戀屬世罪樂,死後便要到陰間受盡火燄之苦。不行真理的信徒們也是如此可悲,將來別人被提,他卻被撇下;別人在千禧年國享福,他卻在陰間受苦。雖然在末日審判時復活仍有得救機會,因凡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,都不致被扔到硫磺火湖裏去受永刑,並仍可與得勝信徒同進永生國度裏,但這樣的得救實在太危險了,真如火中抽出一根柴那般可怖。死後縱然靠著神的恩免去火湖永刑(不至滅亡),且得進入天家(反得永生),但那永恆榮光的賞賜卻是與他無分,這是何等可悲的事呢?信徒們阿!你清楚得救與否呢?你有沒有受聖靈浸得力行在真理上?這麼重大的問題,你豈可忽略自欺而甘冒生命之險呢?弟兄姊妹們!你今天必須接受「血、水、聖靈」完全見證,遵守完全的道作個得勝者,站穩在真理磐石上是最安全的。不論是火湖、陰間、地上大災難……等等甚麼的審判,都保證不會落在你身上,且要在那榮耀天城滿滿足足得著主的賞賜,因為你是行在神的話語上。請聽主說:「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,好比一個聰明人,把房子蓋在磐石上。雨淋、水沖、風吹,撞著那房子,房子總不倒塌,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。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,好比一個無知的人,把房子蓋在沙土上。雨淋、水沖、風吹,撞著那房子,房子就倒塌了,並且倒塌得很大。」〈太 七:24/27〉

未信主的朋友們阿!我再三以神的慈悲請求你們趁著現在就悔改接受救恩,因永生永死、永福永禍,都在乎你今日的決定和選擇,在永遠黑暗的火湖裏,永不再有十架救恩福音真光了!倘若你不接受耶穌作你個人的「慈愛救贖主」,靠祂寶血潔除你一切罪的話,將來祂必然要作你的「公義審判主」,照你生前所行的定你一切的罪啊!「你們轉回、轉回吧!離開惡道,何必死亡呢?」〈結 卅三:11〉「看哪!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,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。」〈林後 六:2〉

弟兄姊妹們!你的家人鄰舍的靈魂如何?有沒有盡你本分帶領他們得救呢?「時候到了,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,若是先從我們起首,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?若是義人僅僅得救,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?」〈彼前 四:17/18〉願每一個基督徒都有迫切愛人靈魂的負擔,在這末後日子,趕快傳揚福音,多為滅亡靈魂哀哭禁食祈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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